清光緒元年,在台北起初設置淡水縣,沒多久在中和庄設「總理」和「保長」。「總理」負責民事方面(民選),主要工作是調停或是縣的命令來操查訴訟事件的曲直以佐證;「保長」負責刑事(官派),是官治機關,與現在的警察類似。

  有關本社區開闢概況分述如下:秀山村→乾隆23年,漳州人呂德進向擺接堡業主李餘周承領開墾。秀明村、秀水村→乾隆23年,漳州人劉金福向山胞秀朗社頭目大生承租開闢。

  民國34年(昭和20年,1945),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無條件投降,台灣及澎湖群島納入中華民國版圖,那年11月5日成立臺北縣接管委員會,22日,派臺北縣接管委員會接管海山郡各街庄。

  民國35年,開始行政改革,改革日本人舊制,廢除學區,廢街、庄為鄉鎮,並分區與鄉鎮各為三等,就在民國35年1月23日,中和庄改名為中和鄉。廢人民所深惡痛絕的保甲制度,改為村制,每村以150戶為原則,不得少於100戶,多於200戶。村下設鄰,鄰以10戶為原則,不得多於15戶,少於6戶。當時中和鄉格除舊時日人之25區,分化為20村,226鄰。

  民國44年,第5屆第2次鄉民代表大會,正式提出分鄉設鎮事宜,經決議通過,專函送請鄉公所辦理,最後經省府鑑核,乃參酌自然環境、人口分布、地籍管理、財務分配、兒童就學、警勤關係等實際情形,劃原有之頂溪、中溪、上溪、下溪、網溪、店街、秀朗、秀山、潭墘、安樂等10村,自成一鎮。

  民國47年四月,分鄉設鎮後,共有16村,秀山村是其中之一。

 


民國46年中和鄉行政區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