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堤防堵不足以防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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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堤防堵不足以防災

記者周祖誠/台北報導
2001-09-18/聯合報

大台北都會區遭遇到多數居民生平僅見的水災,學者指出,光是築堤防堵不足以防災,政府與民眾除應有非工程的防災觀念外,更須建立耐災城市的都市發展思維。

台大城鄉所教授陳亮全說,這次雨大,固然是成災原因之一,但我們的都市發展思維中,缺乏防災和應變的耐災城市觀念,卻是在檢討近來台灣南北都會區連續遇雨成災的原因時,所不能忽略的。

陳亮全分析說,早期的水災多來自河川,傳統觀念是以築堤方式約束水的流向。但是都市發展之後,水災型態已經改變,以河川溢流造成的危害最大。這是因為都市規畫不當,容許行水區蓋房子,又希望以傳統的築堤快速排洪方式來保護房子。但河水受到堤防約束之後,缺乏滯洪、漫流去處。上游大水流下,水排不出去,抽水站也派不上用場。

中央大學土木所教授周憲德也從新聞獲知的初步訊息研判,降雨量太大,超過排洪能力所能承受的標準,應是這次台北都會區水災的主因。但都市如以築堤工程來預防水災,限於台北市的地形環境,仍有兩難的困境:堤防蓋得太低,會有溢洪的危機;堤防大高,堤內低窪地區的積水就排不出去。

陳亮全認為,治標之道,都市規畫應有防災思考,考慮到都市水災發生的可能性,規畫每一段的滯洪區,以分流、滯洪,分散危機的方式,將洪峰分散在河川的中下游各段,減少洪水的逕流量,就能減輕都市型水災的發生。也就是說,治水,應從整個流域來看,不能把危機都集中到下游。否則河水逕流量增加,洪蜂時間集中,下游災害必然嚴重。

至於治本之道,陳亮全強調,應從國土規畫的根源做起,將脆弱、敏感地區分隔開來,列為限制開發區,避免人與水爭,水侵犯人的機率就會減低。

陳亮全也指出,除了防災觀念不足外,目前的都市規畫也缺乏應變思維,例如,停車場、變電室設在地下室,固然擴大了空間的利用,但在缺乏應變計劃的情況下,一淹水即可能造成生活機能的喪失,這些問題都應在都市建築法規中有所規範。

陳亮全舉例說,日本在卅年前也有都市型水災的情形,但在全盤檢討國土規畫,重新擬定都市容量之後,近年已有改善。我們要建立耐災城市,首要之道即建立防災和應變的耐災城市思維。

周憲德還認為,民眾及政府都應有非工程的防災觀念,例如,民眾應有洪災保險的觀念,透過保險分散自己的風險,政府則應強化土地分區利用,減低高危險地區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