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早期居民

                    

                                                                         

大坌坑文化

大坌坑-台灣最早的新石器文化,約在距今7000年左右由大陸福建.廣東一帶移居台灣北部,這一住就是兩千多年.極具落在現今淡江大學背後,聚落一般都很小,大有只有30~50.

     從現在發現的石器看來大部分是狩獵.捕魚的器材,顯見當時仍以漁獵生活為主軸,上已採集野生職務為輔來維生.另外,本文化及有可能開始以簡單的石斧(刃部適用堅硬的砂岩打製而成,並且綑綁上竹木做的把柄,作用和現在的斧頭依樣,可以砍伐樹木.開墾土地)石鋤(庄餅的方式和史用法跟現今的鋤頭很像,但柄部較短,器型較小,是作為「山田稍墾」的重要農具)種植根莖類農作物.但由於沒有相關器物出土,仍不能卻定該文化人已經農業生活.

     另一個重要的器物是陶器,再這十帶陶器的出現已經具有新石器文化特徵.這些陶器又為粗繩文陶,顧名思義可知陶器的表面部滿繩文和劃文,這是大坌坑文化最主要的特色..這些花紋只分布於器物頸部以下的區域,相當具有特色.另外,這一批手製的陶器幾乎都是缽和罐兩種形式,他們製造條件並不嚴苛,燒至溫度約400~500度之間,因而顏色大致呈現按紅色和褐色,帶有圈族的陶罐適用來儲存.搬運食物和水.由此可知,陶器對於大坌坑文化時期的人而言,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樣器物

      時間的汲汲營營,空間線條的交錯雜亂,歷史仍一代代的溯傳溯源.

老崩山文化

     老崩山-據推測可能屬新石器中期,距今約四千到三千年間.這個遺址通常出現在海岸第一或第二層海階前緣,遺址面積較小,遺物也較不集中.

     文化的遺物主要是繩文陶,質地夾灰石岩粒和其他沙粒,表面風化.器物形狀以還圜比鼓腹罐居多,部分有低矮帶狀的圈足.在口緣或肩上不畫上波浪狀的劃紋,與大坌坑文化類似.石器類型較少,有石鑄.打製石斧.凹石等等.

     從文化內涵來看,老崩山系統文化可能是從大坌坑文化的晚期發展而來的.想想,演變是人類史的新陳代謝,而身為後人的我們,學習則是我們的目標關鍵.

十三行文化

十三行文化-台灣史前時代最晚期的「鐵器時代」的人群,距今大約2000年前。一般學者認為她們是後來改達格蘭族和雷朗族的祖先留下的文化,仍以農業、漁業維生,但技術進步而能養活較多的人口。這個文化的中晚期沿著淡水河系、河岸南北架船發展,最東到達宜蘭,最南至苗栗,在淡水鎮內,只有再馬偕護校旁與台北市交界處的關渡一址曾經發現。

他們的生活方式較早期人類要複雜,除了大量種植穀物類作物外,並且狩獵、捕魚、撈貝,過著物質豐富的生活。

十三行文化的陶器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灰色陶系統,其中有些是黑色陶。陶器的外表通常飾以結紋、或圈點紋,大都手製,含有細沙,火侯高質地較硬,也些外表予以打磨光亮。器型多見小口大腹罐,這類陶器數量不多。另依類陶器是棕色陶系統,通常一為手製,質含細沙,火侯高質地較硬。外表飾有幾何形印紋,歧飾紋有方格紋、協方格紋、雲雷紋、編織紋、圈點紋、藍紋等。器型有小口大腹罐、壺,地為圈底或帶圈足。

十三行的主要文化特徵是石器逐漸減少。在十三行遺址僅發現少量的凹石、石槌、石支腳和磨製石器。由於石製生產工具的缺乏,因此十三豪文化不但會燒製精美的陶器,更將火燒技術提升到足以煉銅冶鐵的本領。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再十三行遺址出現大量鐵渣、鐵石及煉鐵爐。經過專家研究,認為十三行文化人以之運用煤塊來煉鐵。

除了陶、石器之外,還發現瑪瑙珠、玻璃珠、陶珠、玻璃手珠、玉製手鐲、穿孔貝等手工藝品,作為日常穿帶的裝飾和死後的陪葬品。

十三行遺址發現了兩處墓葬,她們將遺體的臉朝向海洋的方向,軀體的部分則採屈肢側身埋葬。埋葬時不忘送一些貝類、魚、肉等食物做為死者帶往陰間一路上的食物,象徵著十三行文化人的往生觀念。

凱達格蘭族

凱達格蘭族-十三行文化的後裔,再淡水河口兩岸居住近2000年了,根據凱達格蘭的各社傳說,可知其祖先來自海外,經漂流來台,但時間已不可考。對於其登陸地點則有兩種說法,由遷移出說來推論,認為現在的貢寮鄉三貂角沿海附近的深澳港或稱澳底,為凱達格蘭人登陸地點,然後沿著海岸線與基隆河向西南遷移,並建立第一個部落「三貂社」;另一看法,則是以語言分歧的現象,推論可能在淡水河口一帶。

一向過依山傍水及粗放農作,狩獵生活的凱達格蘭族,由於漢人的開拓,使陸群棲息地的破壞,導致凱達格蘭人放棄傳統的打漁、狩獵、游耕的生活而採行固定性的水田農業。經濟生活的改變與和文化的強勢入倾,凱達格蘭人漢化似乎不可避免。至同治十年,【淡水廳志】描述當時漢化的情形為:「今自大甲至基隆諸番…..半從漢俗;及諳通番話者,時不過二、三耳」。

當時人們過著簡單的農業與漁業並重的生活,用小鋤頭耕種,種植芋、薯、小米、麻等。三餐都吃芋、薯,也捕魚射鹿。另外還採紫菜、通草、藤,來交換日常用品。秋天收成以後,全社的人會在一起賽戲飲酒。酒是用糯米嚼碎後,放入甕中發酵而成。除了自己飲用外,也用來待客。平常用一種土名叫「木扣」的陶器,放再三個十頭架成的小灶上來烹煮食物。

他們穿著簡單,「為以番布作單褂,如肩甲狀。下身橫裹番布一片,乍見如赤身一般」。住的房子是「干欄屋」,因此需要在門口架上木梯來出入。其聚落都有嚴謹的社會組織與倫常習俗。

在明朝中葉已前,和人就已經和淡水、基隆地區的土著盡行以物易物的貿易。漢人用陶珠、瑪瑙、玻璃珠、粗瓷等物品,換取他們的鹿皮、硫磺、金沙的土產。

                

            側身軀肢葬                               ↑煉煤爐遺址

資料來源:1.http://ten.yam.org.tw/people/big.htm

                   2.http://www.contest.edu.tw/8//endshow/4/105/his/hisald.html

                   3.http://tamsui.yam.org.tw/tscc.tscc.0006

                   4.http://ansci.pccu.edu.tw/

                   5.http://www.sshm.gov.tw/service/1_1.htm

                   6.http://ten.yam.org.tw/people/13.htm

                   7.http://www.chnatimes.org.tw/tamsui/tamsui_3.htm

                   8.台灣深度旅遊手冊2(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9.鄉情叢書-悠遊台北(台北市政府出版)

                   10.台灣溫習記事-資料彙編  越過土地,認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