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精神

驚恐年代 更需要平安夜精神

作者:單國璽樞機主教(高雄市)

自從民國三十六年一月一日公布,並於同年十二月廿五日施行「中華民國憲法」以來,十二月廿五日便是「行憲紀念日」的國定假日。但是自今年起,十二月廿五日不再是國定假日了,原因是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針對周休二日之新規定,將原有部分紀念日之放假取消,並於今年一月一日施行。

當年制憲諸公訂「行憲紀念日」為國定假日,原有其崇高目標。他們認為「中華民國憲法」是我國有史以來第一部由全體國民代表大會所制訂的民主憲法,推翻了五千年來帝王專制政體,值得以國定假日隆重慶祝紀念,藉以倡導、推廣、培育國人尊重憲法以及發揚法治和守法的精神。

至於選擇十二月廿五日為「行憲紀念日」,制憲諸公也煞費若心。當年國民代表大會主席之一于斌總主教向大會建議以十二月廿五日為「行憲紀念日」。他舉出的主要理由是世界東西二大文化之代表:東方是中華文化,西方是基督文明。「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文化的分水嶺,由五千年的帝王專制政體而轉變成民主自由制度。西方的文明是以基督的精神為基礎,以基督的誕生為歷史的中心和紀元的起點。如能將「行憲紀念日」與耶穌的「聖誕節」合併放假慶祝,不但可以同日紀念中西兩大歷史事件,而且也可以促進中西文化交流,使我國躋身於國際之林。制憲諸公雖然宗教信仰不同,但在聽了于斌的解釋之後,接納了他的建議,共同訂定十二月廿五日為「行憲紀念日」的國定假日。

在此短文中無意評論政府取消「行憲紀念日」和「聖誕節」之國定假日的理由和動機,也不便敘述基督宗教領袖們和政府官員交涉的經過,只願說政府此舉「得不償失,因小失大」。

隆重以國定假日慶祝「行憲紀念日」,可以倡導、培育國人尊重憲法以及宏揚法治和守法的精神。值此法治不彰,社會風氣敗壞,殺傷搶竊等重大刑案無日不有以及公權力不受尊重之時,取消「行憲紀念日」之國定假日,無異告訴國人「憲法不重要」,不值得放假紀念慶祝。其後果則可想而知。

取消「行憲紀念日」放假,也連帶取消「聖誕節」假日。但「聖誕節」除宗教方面的意義之外,也包涵許多社會及倫理道德方面的教育意義。

基督的誕生是天父大愛的下凡。「愛」如同灸熱的太陽能夠溶化堅硬如冰的仇恨,驅逐自私自利的黑暗,化解勾心鬥角的陰謀,驅散戰爭的密雲濃霧,給人間帶來光明和溫暖,使大地回春,萬物復甦,百花向榮。我們的社會正需要「愛」的光照與溫暖。半個世紀以來,台灣的許多學校及慈善團體,利用「聖誕假日」做了許多慈善仁愛的活動,例如仁慈濟貧園遊會、去醫院、安老院、孤兒院、監獄等場所慰問、送禮、演唱,將愛帶給那些不幸的人,使他們分享聖誕節的喜樂與平安。取消聖誕節的放假,這些慈善仁愛活動恐怕也要隨著消逝。

耶穌誕生的夜晚也稱為「平安夜」。聖誕節提示人類應和平相處,互愛互助,同時要愛護並善用共同財產。這正是整個世界和台灣所需要的社會倫理道德之形上的基礎,也是解決世界戰亂、社會紛爭、族群仇恨、環保惡化等重大問題的基本之道。在國際紛爭不斷、族群衝突迭起、戰雲瀰漫、仇恨兇殺充斥的今日社會,多麼需要聖誕節之「平安夜」的精神呀!

政府取消行憲紀念日和聖誕節的國定假日,但是取消不了基督徒慶祝聖誕節的熱忱。每一位基督徒和每一個教會團體,應努力尋找為自己和團體合宜的時間和方式,「以心神以真理」朝拜降生捨己救人的基督,並將基督的大愛、仁慈、寬恕、正義、和平帶到人間,這是慶祝聖誕節最好的方式。

資料來源:

http://udnnews.com.tw/NEWS/OPINION/PUBLIC-FORUM/635861.shtml

聯合報  200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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