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定義
(吳健揚
繪)
水是人類生活上不可缺乏之物質、人體組織中水份佔人體重量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其他動植物其體內的水分也在百份之五以上,可見水是維持生命不可缺少的物質,除此之外,國家的經濟發展的基本條件也需要水。
近年來,人類大量開發,水污染問題日建漸嚴重。一般所稱的水污染,主要是指由於人為因素直接或間接的將污染物質介入於水體後,變更其物理、化學或生物特性改變,以致影響水的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此處所指之水的正常用途依照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可分為七大類:
1.公共給水:如家庭、商業及機關用水等。
2.農業用水:如灌溉用水、牲畜用水等。
3.水力用水:如水力發電等。
4.工業用水:如冷卻用水、鍋爐用水及製造水等。
5.水產用水:如漁業養殖貝類,其他水產等。
6.水運用水:如航運〈台灣河川無此用途〉。
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