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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資源回收問題
問:請說明垃圾費為袋徵收後,資源回收如何分類?(哪些是資源回收物,不用專用垃圾袋)
答: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交給環保局清潔隊清運的資回收物請分類為下列六大項,分別打包或裝袋(資源回收袋):
  1. 一般類(包括類鐵灌、鋁灌、玻璃瓶、包特瓶,塑膠瓶)
  2. 紙類(包括舊報紙、書籍、雜誌、不含油漬之廢紙)
  3. 舊衣類
  4. 乾淨之廢保麗龍
  5. 乾淨之廢塑膠袋
  6. 瀝乾之廚餘(渣)。(目前僅在部分地區試辦回收堆肥處理,若有成效之後再逐步堆廣至全市)

這些資源回收市民均可以資源回收袋或其他可回收容易分成上訴六大類,分別盛裝後,交給環保局資源回收車免費清運,並免使用垃圾垃圾袋。

問:環保局回收資源回收物,有無回饋市民?
答:環保局所回收之資源回收變賣所得,均依「台北市鼓勵堆動資源減量實施要點」訂比例(25%),依各里資源回收多寡,發給資源回收回饋金,供各里運用;且市民配合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所減少之垃圾費支出,即是最直接之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