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從前,魚獲主要來自四種古老的漁法:牽罟、繒仔、討小海。放緄。
牽罟,通稱地曳網(陳明榮,1973)。牽罟多由一群人與一艘船共同作業。如下圖所示
在農曆十四至十九的望日以及廿九至次月初四的朔日,由罟頭以螺號聲召集罟腳,在岸邊集合,木皮船則載曳繩與漁網,趁退潮時將一端曳繩留在岸上,順著潮流划出每,由船上舵手觀察魚群,決定下網位置。下完網後,以船上的沙慢慢灑入海水中,測試潮流,等到漲退潮交替之時,將船往岸上划,並以螺號聲知會岸上人齊力拉網。待船上岸後,岸上兩排人合力將網拉近。海水較深處,網是無法觸地的,但利用沙岸平緩的坡度漸近岸邊,網身的沈子會觸地,於是魚也被圍在網中。因為網目對魚會造成鏡面效應,使魚不敢靠近,遑論穿過網目,所以就算指頭大小的魚也可捕獲。捕獲的大魚,可能在岸邊就分給合力的漁夫漁婦們,而鱙、?;青鱗等小魚,則分笞由婦人小孩擔回家中煮熟,因小魚肚薄易壞,將之煮熟在,從前無冰箱的時代,是最好的處理方法。牽罟時,岸上人數多寡,視罟網大小而,大網需三、四十人,小網也要一、二十人,出每的船約乘七人,除四人划船外,其餘人負責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