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宣言

☆★2001台灣兒童人權高峰會宣言★☆

 我們是來自臺灣各地的一百六十三位兒童人權大使,參加國內首次以兒童為主體的高峰會,藉著這次的機會,希望大家能夠聽聽我們的心聲,從基層推廣兒童應該享有的權利,因為臺灣對於兒童人權的覺醒較晚,所以希望臺灣的政府和社會大眾能夠對兒童人權更加重視。
 在這三天的行程中,很難得的,我們到立法院的會議室開會,每一位大使都肩負著責任感,如立法委員開會般有紀律而熱烈地進行討論,我們分別針對十項兒童的基本權利作了一番深入的研究與瞭解。內容如下:
  一、教育權:受教育是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也是我們的義務,隨著九年一貫義務教育的實施,許多的問題也接踵而至,例如:考試、體罰、升學、獎懲、中輟生、課後輔導…等,都是有待我們改善的方向。
  二、健康權:一個健康的兒童,應該在媽媽的肚子裡就得到保障,出生以後也應該有好品質的就醫管道,即使身體有殘缺,也能得到好的照顧,父母和大家也應該培養我們良好的健康習慣。
  三、家庭成長權:現今社會家庭暴力案件頻傳,夫妻離異後孩童的去留、階層貧富差異都會影響到我們在正常的環境中成長,和我們息息相關的問題,卻沒有受到社會大眾的重視。
  四、遊戲權:兒童有獲得休閒、娛樂的權利,在合乎正當、健康的情況下,兒童可以快樂地享有休閒活動的樂趣。
  五、人身自由權:人身自由的原則,以不侵犯他人的利益、自由及尊重他人為主,學校暴力及家庭暴力都使兒童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這和人身自由權所倡導的精神是互相抵觸的。
  六、平等權:每位兒童先天條件不同,因而評判觀點也要不同,且都該受到平等的待遇,不可因他的膚色、性別、種族、穿著、貧富、工作、個性、外貌、身體或心靈上有缺陷、家庭背景等因素,而使他受到不平等的待遇。
  七、隱私權:日常生活中,兒童隱私權被侵犯的不愉快經驗帶給兒童身體、心理極大的傷害,兒童隱私權常常不被師長、媒體或社會大眾所尊重,常常被忽視。
  八、身份權:人一出生就具有「身份」,所有的權利與義務都是因為有身份才能產生的,因為兒童的身份,我們受到一些行為上的限制,但也享有特殊的保護。
  九、環境權:社會上,公共設施標示不清,兒童人權被剝奪,媒體充斥暴力,因此,希望由討論、活動宣導兒童擁有環境權,給我們一個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
  十、兒童工作權:在這個活動中,我們看到了外國童工的問題,也看到貧困的非洲賣小孩的情形,他們都沒有所謂的兒童福利,在臺灣我們的童工是指十五到十六歲,雖然有相關法律規定,但也未普遍實行。


★☆針對以上的議題,我們提出了多項建議:☆★

 一、教育權:
  (1)教改的腳步過快,使許多的家長、學生、甚至是老師感到無所適從,對於「多元入學方案」的實施方式及成效,是否需再重新做一番評估,以免最後受害的還是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翁。
  (2)學校的教學方式應該打破傳統,在上課地點、教材及設備的內容能夠有所創新,如:森林小學與遠距教學,甚至在校規的訂定上,能由師生共同制定、共同遵守。
  (3)中輟生的問題已日趨嚴重,是否政府應結合家庭、學校、社區及社福機構成立技藝班或中途學校等設施,讓中輟生有接受再教育之機會。

 二、健康權:
  (1)希望政府和社會多宣導醫療的知識,讓所有的兒童能注意自己的健康,也能關心別人的健康。
  (2)希望大家能瞭解身心障礙的兒童在生活上的許多不便,是來自旁人歧視的眼光及無障礙空間的不足,所以瞭解並關懷他們,而且多增進環境空間的便利是很重要的。

 三、家庭成長權:
  (1)政府應推廣兒童有權擁有父母雙方關懷與照顧的觀念,使孩童不再承受家庭暴力及父母離異的陰影。
  (2)學校應提醒兒童在家庭糾紛中,應適當的自我保護,並教育父母應鼓勵子女發展各自的興趣和專長。
  (3)政府應對家長提供教育諮詢專線及情緒管理溝通的系列課程。

 四、遊戲權:
  (1)對於新興的休閒活動,例如:漫畫、電動、網路等應有分級制度以保障兒童的心智發展。
  (2)對於目前漸漸落沒的臺灣傳統民俗遊戲,政府社會可常舉辦「民俗遊戲」的活動或比賽,讓大家瞭解民俗文化的有趣。

 五、人身自由權:
  (1)政府應多重視兒童遭到家庭暴力及校園暴力問題。
  (2)遭到暴力的受害兒童,也請政府派專業輔導人員協助。

 六、平等權:
  (1)政府應從小就教育兒童兩性平等的觀念,老師也不能因成績高低而給予不平等的待遇。
  (2)媒體應確定新聞的正確性,避免使用過度負面的口氣報導,以免兒童有不正確的觀念,以致於不平等的看待其他種族的人。

 七、隱私權:
  (1)我們希望師長要跟兒童一起同步學習,以身作則,不要過度檢查私人物品,以生活溝通方式來瞭解我們的生活情況,而不是以偷翻我們的日記、信件或書包來瞭解我們。
  (2)我們希望媒體、記者在報導時,不要把兒童受害者的姓名、照片、住址…等個人資料公布出來,造成以後的困擾。
  (3)我們希望兒童能瞭解自己所應該擁有的權利,被侵犯到隱私權時,我們也能夠勇敢說「不」,我們要尊重別人的隱私權,希望別人也尊重我們的隱私權。

 八、身份權:
  (1)兒童的身份與成人的身份是平等的,不應因年齡而有所差異。
  (2)政府應推廣兒童人權的教育,讓每位兒童都清楚的了解自己的身份與應受的保護。
  (3)政府應確實做好出生通報,解決幽靈人口問題。

 九、環境權:
  (1)公共設施應定期維修、標示清楚。
  (2)媒體盡量避免血腥之畫面,淨化新聞,給兒童一個健康正確的價值觀。
  (3)禁止佔用人行道,掃除路霸,維護兒童行路權。

 十、兒童工作權:
  (1)公司、工廠不可非法雇用未滿童工年齡的小孩。
  (2)政府要隨時抽查工作場所的安全措施。
  (3)工讀生自己要打探清楚工作內容及場所,避免受騙上當。

 綜合以上各點建議,我們希望能充份享有各種權利,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一條:兒童不得因國籍、政治等種種因素而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但是臺灣因礙於政治現況,無法加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以在國際社會,我們不能享有與其他國家的兒童少年同樣平等的權利。我們希望,經由我們兒童人權大使的努力,能夠讓兒童瞭解自己所應該擁有的權利,也希望政府努力爭取加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並且呼籲聯合國傾聽台灣兒童的心聲,讓我們能夠成為兒童地球村的一份子。最後,我們十分期待明年可以在台灣舉辦世界兒童人權高峰會,和來自世界各地的兒童交流,有朝一日,臺灣的兒童也能擔任國際兒童人權大使,一同為國內外的兒童人權而努力。


★ 2002國際兒童人權高峰會---反恐和平宣言★☆

 我們是『2002國際兒童人權高峰會』的兒童人權大使,在這屆的高峰會會議討論中,對於會引起兒童內心恐懼的人、事、物,表達我們的反對,並且也表達我們對和樂家庭、和諧社會、和平國家乃至於大同世界的期待;我們特別研擬提出一份【反恐和平宣言】,這項宣言經過這次出席高峰會的所有兒童代表簽名連署。今天,我們正式對外界公布,希望掌握法令修改或政策制定的大人們能仔細聆聽,並且重視我們的這一份宣示:

 壹、我們反對學校老師不當的體罰,不當的體罰是一種暴力,讓我們心生恐懼,並且傷害我們的自尊。

 貳、我們反對語言的暴力,不論是學校老師、家長或其他大人,都應該避免使用帶有恐嚇、威脅或粗暴的言詞,這樣會傷害兒童的心靈。

 參、成人必須承認兒童是一個完整自主的個體,不受大人無理的支配。

 肆、滿足基本要求,會減少暴力行為的發生;我們發現許多暴力行為的發生,往往是因為基本需求未受到滿足,因此,政府應該至少照顧到個人最基本的需求,而個人也要懂得知足,這樣,就可以減少部分暴力行為。

 伍、每個人,不論是大人或兒童都要學習尊重別人,懂的尊重別人自然就不會以暴力的方式對待別人。

 陸、反對媒體在新聞報導上為求高收視率,而充斥太多暴力及血腥的畫面。

 柒、反對一切的種族歧視,不論是不同族群之間或是國家與國家之間,都不應該存有看不起對方而且自認為自己比對方更好的自我優越感。

 捌、戰爭的發生往往是大人操弄權力的結果,我們反對大人因為自己的私利及權利欲望,讓兒童無辜遭受戰火傷害,我們希望世界和平、不要再發生戰爭。


☆2003台灣兒童高峰會宣言☆★

 我們是來自十二個國家,一0四位的兒權大使。我們在二00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至十一月十七日參加由「中華民國兒童人權協會」所舉辦的「二00三年台灣兒童高峰會」,經過四天的熱烈討論及相互激盪,我們對於「網路安全」、「生命安全」、「遊戲安全」及「交通安全」等與兒童安全切身相關的四大主題,提出我們一致的心聲及主張,衷心希望政府及大人們能聽到我們的聲音、採納我們的意見。

 我們希望在大家一起努力下,兒童人權能獲得更多的重視,我們希望世界大「童」的願望早日實現。以下就是我們的「兒童人權宣言」。

   2003台灣兒童高峰會兒權大使   共同敬上

 壹、網路安全宣言
  一、政府應有責任給兒童一個沒有色情、免於暴力的網路虛擬世界。
  二、媒體請協助監督網站內容及品質,多報導不良的網站網址,避免小朋友不慎登入、使用。
  三、學校及圖書館等兒童經常涉足場所,其網際網路設備應加設防火牆等軟體,讓色情與暴力等網站不能入侵,保護兒童於該場所使用網路的安全。
  四、呼籲民間兒童相關社團或組織,幫助兒童一同督促政府及官員,儘快制定網站分級標準,給兒童安全的網路空間。
  五、家裡的父母長輩,請善盡引導教育的責任,陪同孩子進入網路的世界,一同體驗並正確運用網路帶來的便利及豐富資源,不要因為擔心,阻止或限制兒童使用網路。
  六、兒童本身也應該要自律,在此提出四不一注意的原則-
   四不就是—
    (一)不要把個人資料輸入網站或給網友
    (二)不要私下或單獨跟網友見面
    (三)不要登入色情或暴力等不適合兒童的網站
    (四)不要轉寄不適合兒童欣賞的內容或圖片給朋友一注意就是—上網30分鐘,休息10分鐘的原則

 貳、生命安全宣言
  一、我們希望媒體能多報導災害防制及面對災害如何處理的知識,而不要只是報導災害的發生及災情。
  二、面對社會層出不窮的侵害兒童安全事件,我們希望政府能加強對於兒童安全的維護,也要加強防護知識的宣導;對於侵害兒童安全的壞人,例如綁架兒童的人,應該提高刑罰。
  三、我們希望社會各界應該一起納入成為安全防護體系的一環,例如便利商店可以成為社區安全維護站。
  四、我們也希望政府加強巷道的照明及鄰里監視系統的設置,政府及媒體應該重新提倡守望相助、敦親睦鄰的傳統價值觀。
  五、我們呼籲社會各界要尊重兒童的生命,把兒童視為獨立的生命體,子女不是成人的附屬品,更不是父母感情不睦的犧牲品,媒體應多加報導正確親子關係的建立。如此才能避免攜子自殺事件、虐童事件的再度發生。
  六、我們希望公共場所的安全設施與逃生設備,應該要針對兒童的特性重新規劃,例如逃生門、滅火器的重量、逃生窗的高度等,此外公共場所都應該要有定期的安檢措施。
  七、交通事故是危害兒童生命安全的重要原因,政府及媒體都應該加強交通安全的宣導。

 參、遊戲安全宣言
  一、我們希望公共場所遊戲設施應清楚表示出適用的年齡、身高、體重及正確的使用方式。
  二、我們希望公共場所遊戲設施應清楚標示完成時間、使用年限及多久維修一次等。
  三、我們建議所有的公共遊戲設施至少四個月應該維修一次,平時也應該派人定期巡邏,確保設施的零件完好,沒有受損或斷裂。
  四、政府應該成立『兒童遊戲安全評估顧問群』,在大型遊樂場成立前,以兒童的角度審核所有的遊樂設施。
  五、學校及家長應充分尊重兒童遊戲的權利,不應以升學或其他理由剝奪兒童遊戲的時間,或將體育、美育課程改為智育課程。
  六、學校及家長應儘可能提供兒童適齡、適性的遊戲器材以及充分的遊戲空間,特別是針對身心有障礙的小朋友們,更應該特別保障他們遊戲的安全與權利。
  七、學校及家長應多利用團體活動或親子時間,加強教導小朋友遊戲安全的正確觀念。

 肆、交通安全宣言
  一、學校、家庭及社會應共同關心並加強宣導交通規則及交通安全。
  二、過馬路時應留意左右來車、並走斑馬線、人行天橋或地下道,避免心存僥倖而發生意外。
  三、絕對不在馬路上追逐、嬉戲及停留。
  四、車輛應禮讓行人、尊重行人行路權。
  五、機踏車不應騎上人行道,危及行人的安全。
  六、家長應避免將六歲以下兒童留置車內,以免意外。
  七、每位計程車駕駛朋友應該珍惜自己及乘客的生命,小心駕駛
  八、加強訓練校車司機,平安出門快樂回家。
  九、設置自行車專用道,保障學童上下學途中安全。


★2004兒童環境保護宣言★☆

 我們是來自十五個國家,七十八位的兒權大使。我們在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參加由「中華民國兒童人權協會」所舉辦的「二00四年國際兒童高峰會--環境保護論壇」,經過四天針對環保議題的熱烈討論及相互激盪,我們對於多項與環境保育相關,且與兒童生存權利相關的主題,由各種不同的面向,包括「社會類」、「政府類」、「教育類」、「媒體類」等等,提出我們一致的心聲及主張,衷心希望政府及大人們能聽到我們的聲音、採納我們的意見。

 我們希望在大家一起努力下,兒童人權能獲得更多的重視,我們希望世界大「童」的願望早日實現。以下就是我們的「兒童環境保護宣言」。

  二00四年國際兒童高峰會兒權大使   共同敬上

 壹、社會類
  一、社會大眾應有責任保護台灣的自然環境,以留給兒童一個安全的生活空間。
  二、社會各界,不論是政府、學校、媒體、家庭,都應該重視環境保育觀念的教育與推廣,使得環保觀念得以深植每個人的心中,共同為保護地球而努力。
  三、我們希望,社會各界,不論是政府、學校、媒體…等,在舉辦各式環境相關的會議時,都應邀請兒童代表列席,重視兒童的看法與期盼。

 貳、政府類
  四、政府應重視環境保育工作的推動,即早制訂更多與環保相關的法律,並立即且切實的執行,以防大自然在大人快速的破壞下,造成兒童恐懼與不安。
  五、政府應加強查緝不肖業者私自捕捉、殺害、販賣任何一種保育類動物,以保護台灣稀有、珍貴的寶物。
  六、政府應重視能源利用以及廢棄物所造成的污染,避免因為人類的自私而破壞生態,留給兒童一個無污染的大地。
  七、我們認為,政府應多多獎勵低污染產品的開發,並推廣綠色產業。
  八、我們希望,當環境保育與投資開發相衝突時,政府應以環境保育為優先,以為兒童保留適合生存的環境。
  九、政府應重視多項國際間的環保問題,如臭氧層破壞、酸雨、物種銳減、土壤沙漠化…等問題,並簽署國際環保公約,以為全球環境保育盡一分心力。

 參、教育類
  一、學校應重視並推廣環境保育教育,如野生動物的保護、能源的再生與利用、廢棄物的污染、噪音污染、生態林的保育….等。
  二、各級學校可藉由各式的課程與參觀活動,藉由生動的教學,灌輸學童應有的環保觀念,讓環境保育從小做起,每個小朋友都可以是環境保育的種子與大使。
  三、家庭教育對於兒童的成長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家長的以身作則對於兒童的影響更為重要。因此環境保育的觀念亦應透過每個家長的教導,灌輸兒童應有的環保概念,加速保育觀念的推廣。
  四、大專院校及各大研究機構的環保學者,皆應利用所長,透過與各級學校老師的交流,或是提供各級學校、相關環保團體的各種協助,來加速、並加深環保概念與方法的推動。
  五、學校應多多鼓勵兒童參與環境保育的課程或是會議,將兒童對環保的聲音傳遞出去,喚起大人對兒童生存空間的重視。

 肆、媒體類
  一、媒體應重視環保議題的報導,透過媒體的力量,將環境保育的問題、困境,以及環保的觀念,散佈至各地。
  二、媒體應在新聞或節目時段中,保有一定比例的時數,報導環境保育的相關議題,以發揮監測環境的功能。

  媒體應揭發破壞環境保育的不肖人士,如偷伐珍貴樹林、私自捕捉珍貴動物、暗地宰殺並販售野生動物….等不肖業者,以協助政府的查緝工作,共同為生態保育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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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擷取自兒童人權協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