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兒童人權

    

 

兒童人權的倡導,在歐美國家已有近百年的發展史,而且各主要國際組織都有兒童人權宣言的發表,乃至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簽署。在台灣地區卻起步甚晚,近十年來才逐漸在學術界和實務界,出現較多與兒童權利保障有關的主張。民國八十二年兒童福利法修正通過,這本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內涵而發展出來的法制,可說是台灣地區兒童人權發展劃時代的里程碑。

民國八十六年兒童人權指標報告(馮燕,1997)出爐,這份蒐集自學術界、兒福實務界、醫療衛生界、教育界及司法領域等46位專業人士的意見,是台灣第一份有系統地討論兒童人權的實徵性研究。其評估結果令人不甚滿意,包括基本人權、社會權、教育權、健康權在內的四個兒童人權指標,均未達及格標準,顯示出兒童在臺灣地區的弱勢地位,既沒有享受到平等主義取向下強調的被尊重與參與權,亦沒有得到充份的安全與福利等保護措施。

故仍有下列值得關注的課題尚待努力:

 

1.台灣兒童人權的保障不佳,需要各界人士聯手改進。
2.兒童獲得成人社會尊重的程度甚低,如何期待「有尊嚴的國民」?
3.既非平等主義、又非保護主義,兒童權益兩頭落空。
4.資源分布不均,特殊需求人口照顧不足。
5.愈接近兒福實務,愈對兒童人權保障情形不滿。
6.兒童教育的資源分配與品質,還有很多改善的空間。
7.大眾傳播媒體不重視兒童教化功能,是造成兒童教育人權不彰之重要原因。
8.徒法不足以自行,兒童人權沒有因法律的制定甚或修正,而得到較佳保障。

 

從兒童的觀點來看,兒童人權的保障程度又如何呢?根據一項針對北、高兩市2,032位五、六年級學童所做的「我們的孩子快樂嗎?─解讀1998兒童生活快樂指數調查」(財團法人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1998)結果呈現:有將近一半的孩子體會不到快樂;兒童的休閒育樂設施不能滿足兒童的需求;孩子的意見很難受到尊重;孩子對其自身權益相關的事物欠缺社會參與的機會等。

由上可知,不管從專家或從兒童本身經驗出發,均顯示台灣社會對兒童人權的尊重與保障仍是極為欠缺,亦即台灣的兒童仍處於發展需求不受尊重、生存權益未被妥善保護的生活經驗中,誠如社會學的社會化理論及兒童發展的互動理論所主張的─「一個人格的養成,相當受到其成長過程中生活經驗的影響」,那麼在如此忽視兒童人權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又如何去期待未來的國民人格完整,有自尊、能愛人又能自愛呢?

兒福聯盟於去年(民86)參與中國人權協會首度進行之兒童人權指標調查,此調查不僅為台灣兒童人權發展注了源頭活水,更開啟了社會對兒童權益的重視與使命感。不僅教育部計畫在九十學年度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正式將「人權教育」納入,民間團體推展的各式人權教育宣導活動、研討會、教材工作坊等,在這一年來亦都有豐碩的成果,列舉如表1-1。期待藉著每年一度兒童人權指標的檢視,能更加引發社會各界對兒童人權保障工作的重視,讓兒童在「現在」就是國家社會的「主人翁」,不要再等到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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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擷取至 http://kids.yam.com/help/child.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