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人佔領台灣期間,台灣同胞的抗日活動,早期是
公然的武裝抗暴,經過一番殺伐後,台胞終究勢單力
薄,難敵強大日軍的殘殺,反日運動被迫轉入地下,繼
續打擊日本軍閥。地下抗日活動,在辛亥革命前後,受
國內反專制反壓迫革命風潮的影響,是最蓬勃發展的一
段時間。自民國元年至四年的四年間,全島先後發生九
起抗日事件。其中,以羅福星領導的日人稱為「苗栗事
件」,聲勢最為龐大,影響也最為深遠。
羅福星,字東亞,號國權,祖籍廣東省鎮平縣高思
鄉大地村。清光緒二十九年(公元一九0三),十八歲
時隨祖父來台,住在苗栗一堡的牛欄莊(今苗栗市福星
里),曾就學於苗栗公學校。後來,因不滿日本殖民壓
迫,於光緒三十二年(公元一九0六)內渡廣東,路經
廈門時,加入同盟會。回到故鄉後,號召守土拒倭,為
當時的廣東省學務長丘逢甲所賞識,任為廣東學務處視
察,及廣州府中學堂監督。翌年,奉命赴爪哇(今印
尼)視察學務,即在南洋一帶辦學,曾擔任新加坡及巴
達維亞(今雅加達)華僑學校校長,因此,和革命黨人
胡漢民趙聲、林時塽及僑界革命志士,過從甚密。
辛亥黃花崗之役,羅福星回國參加,身受重傷,幸
未殉難,與胡漢民等走避香港。是年十月十日武昌起
義,羅、胡等人,在爪哇募集民軍二千餘人,急急趕回
赴難,後因南北議和,在蘇州奉命解散。
辛亥革命成功,福星目睹祖國之新生氣象,深感被
日寇佔據之台灣,只有掀起革命運動,擺脫異族的統
治,台灣子民才會獲致真正的幸福,於是,與同志共謀
發動革命。
民國元月十日,奉國父之命與十二志士先後抵台,
成立「同盟會支部」於苗栗,及「革命聯絡會館」於台
北。追隨來台的同志,大都喬裝成高麗參的商行,一時
台北地區高麗參商的人數,突然增加了很多。總機關設
在苗栗,叫台北、台南、彰化、桃園、宜蘭為據點,以
華民會、革命會為外圍,積極招募同志,不到半年,號
召黨員五萬餘人,(羅氏後來被捕時之自白書則號稱有
九萬五千人之多),福星趁時發表宣言,號召台灣同胞
圖謀大舉。
不過,似此大規模之革命運動,自易被日人察覺。
同時在中南部又先後發生四起抗日事件,他們是南投的
陳阿榮、台南關廟的李阿齊、台中東勢角的賴來、及大
湖之張火爐。日人後來以羅氏之革命運動,與上述四起
事件併為一起,稱為「苗栗事件」,表面上是看作與一
般事件性質相同,實際上並非有意輕視其重大意義,而
是要避免刺激我台灣同胞之民族意識。
此事件,起於民國二年五月,日警探悉後龍地區有
革命黨集結之風聲,又偵悉關廟也有革命黨,而於是年
十月開始搜查,引起同志之憤慨,促成了賴來等人的倉
猝起事。不幸此事功敗垂成,影響革命大計,福星見事
機已洩,便潛蹤匿跡,以謀再起,迨日警大事搜捕時,
福星潛伏至淡水,準備內渡,匿居於淡水李稻穗家中,
不料,被淡水興化店派出所日警探知,於民國二年十二
月十八日被捕。
民國三年三月三日,福星被日人判處絞形,他從容
就義,死年三十一歲。同時遇難的苗栗籍同志有江亮
能、黃光樞、傅清風、謝德香、黃員敬等人,另有陳鑽
和等七千餘人被判處徒刑。羅氏及上述四事件之首領遺
骸,皆被草草葬於今台北市安東街四百一十二巷草坪
內,日人稱為「反民墓地」。光復後,政府在苗栗大湖
建昭忠塔,羅福星及歷次事件之愛國烈士忠骸,改葬於
塔內,永受後人之瞻仰崇拜。
出處:我們的家鄉-苗栗 [史地篇]